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4751.“我们杀我们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么益处呢”表即便这真理被彻底摧毁,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这从“有什么益处呢”、“杀”和“藏了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什么益处呢”是指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如下文所述;“杀”是指摧毁,在此是指摧毁神性真理,尤其摧毁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真理,这真理由“兄弟”,也就是约瑟来表示;“藏了血”是指将神圣真理完全隐藏起来,或将神圣真理彻底从视线中清除,“血”表示神圣真理(参看473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这一切的含义。
“益处”在此之所以不仅表示好处,还表示优越感,也就是说,“有什么益处呢”表示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是因为这句话是出于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说的。因为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含有不仅拥有全世界,还为了利益掠夺,甚至杀害每个人的渴望在里面。事实上,如果没有法律的阻碍,受这种欲望驱使的人就会为了蝇头小利去杀人。此外,这种人因拥有金银而自视为最有权势的人,无论他表面看上去多么没有权势。由此明显可知,贪婪不仅含有尘世之爱,还含有自我之爱,事实上含有最污秽的自我之爱。但对贪得无厌者来说,优越感或傲慢表面上并不那么明显,因为有时他们对财富不感兴趣,但这只是为了作秀;他们并没有那种通常与追求快乐联结的自我之爱。事实上,贪得无厌者对身体、饮食和衣服并不怎么感兴趣。他们的爱完全是尘世之爱,除了金钱外没有其它目的。他们认为,拥有金钱会使他们比所有人都优越,即便实际不优越,也潜在优越。由此可见,贪婪含有最低级、最卑鄙的自我之爱在里面;所以在来世,贪得无厌者觉得自己住在猪中间(939节)。他们也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反对一切良善。因此,他们居于如此漆黑的黑暗中,以致他们完全不明白何为良善,何为真理。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这一观念:人里面有某种死后活着的事物;并且他们发自内心嘲笑说这种话的人。
犹太民族从起初就具有这样的性质,故内在之物不可能清楚揭示给他们;这从旧约圣言明显看出来。事实上,他们扎根于最坏的自我之爱;因此如果不是他们的贪婪把他们从内在事物那里远远地移开,并由此把他们关在漆黑的黑暗中,他们就会玷污内层真理与良善,在如此行时比其他任何人更亵渎它们。因为他们只要不承认,就不能亵渎(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402, 3489, 3898, 4289, 4601节)。这就是为何主在约翰福音中论到他们说: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论到代表犹太教会的加略人犹大,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翰福音6:70)
当犹大卖主时,他的代表就类似于此处说“来,我们把约瑟卖掉”的犹大的代表。
5078.“膳长”表在身体里面那些受意愿部分支配的事物当中。这从“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膳长”是指受内在人的意愿部分支配的外在或身体感官。“膳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用作食物或用来吃的一切,如饼,一般的固体食物,或“膳长”所做的一切都与良善,因而与意愿有关;因为一切良善皆喂养意愿,正如一切真理皆喂养理解力,如刚才所述(5077节)。“饼”表示属天之物或良善(1798,2165,2177,3478,3735,3813,4211,4217,4735,4976节)。
本章在此处和接下来的几节之所以在内义上论述这两种外在感官能力,是因为前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内层,或使它变成神性,故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外层,或使它变成神性。准确来说,属世层的外层被称为身体事物,或这两种感官能力连同它们的接受肢体和器官,因为这些接受者连同这些能力构成被称为身体的事物,如前所示(5077节)。主使构成其身体的一切,包括它的感官能力及其接受肢体和器官,都变成神性;这也解释了为何祂带着祂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复活后告诉祂的门徒: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当今属教会的绝大多数人以为每个人在末日都要复活,并且那时与他的身体一同复活。这种观点如此普遍,以致根据教义,几乎没有人相信别的。但这种观点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属世人以为唯独身体是生命的拥有者。因此,他若不相信身体会再次接受生命,就会完全否认复活。但这个问题的真相是这样:人死后随即复活;那时他觉得自己似乎如在世时那样处于自己的身体,具有一样的脸、肢体、臂、手、脚、胸、腹和腰,以致当看见并触摸自己时,他说,他和在世时一样是一个人。然而,他所看、所摸的,不是他在世时携带的外在,而是构成真正的这个人的内在。内在才是那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但在它的周围或它的每一个部分之外拥有外在;它凭这外在能存在于世界,并能以正确的方式行动,履行它的功能。
尘世肉体部分不再对他有用。他在另一个世界拥有他在那里所拥有的那种身体所适合的其它功能、其它力量和能力。他用自己的眼睛看见这具身体,不是用他在世时的肉眼,而是用他现在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眼睛。它们是其内在人的眼睛,他之前靠内在人的眼睛通过肉眼来看见世俗和尘世物体。他也触摸并感受那身体,不是用手,或他在世上被赋予的触觉,而是用他在另一个世界被赋予,并置于他在世上的触觉背后的手和触觉。此外,在那个世界,每种感觉都更敏锐、更完美,因为它属于从外在人当中被释放出来的内在人。内在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正是它赋予外在以感觉能力;但当它进入外在起作用时,如在世时的情形,这种感觉能力就会钝化并模糊。而且,内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内在之物的觉知,外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外在之物的觉知。正因如此,人们死后能看见彼此,并照其内层在社群里相聚。为叫我确定这一点,我蒙允许触摸灵人本身,并常常与他们谈论这个话题(参看322,1630,4622节)。
死后的人(那时,他们被称为灵人,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被称为天使)对教会成员以为他要等到世界毁灭的末日才会看见永生,那时他会再度披上早已抛弃的尘土;然而,属教会的人知道他死后会复活。因为当有人死去时,谁不会说,他的灵魂或灵上天堂或下地狱?谈到自己死去的孩子时,谁不会说他们上天堂了?谁不会安慰得了绝症的人或被判处死刑的人说,他很快就会进入来世?陷入死亡之痛,并为此作好准备的人不会相信别的。事实上,对人死后复活的这种信仰使得许多人声称,他们有权柄将其他人从咒诅之地释放出来,让他们上天堂,并为他们的灵魂作弥撒。谁不知道主对犯人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还有祂指着财主和拉撒路所说的话,前者被下入地狱,后者被天使带进天堂(路加福音16:22-23)?谁不知道主关于复活的教导,祂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路加福音20:38)?
当出于他的灵思考和说话时,他便知道这些事,并如此思考和说话。但当出于他的教义思考和说话时,说法则迥然不同,即:他要等到末日才会复活。而事实上,每个人的末日就在他死亡之际,也是对他的审判之时,如许多人所宣称的那样。至于何谓“我的皮肉灭绝之后得见神”(约伯记19:25,26),可参看前文(3540e节)。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没有人在他在世时所披的肉体中复活;唯独主如此复活,这是因为祂在世时荣耀了祂的身体,或使它变成神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